各区县教研机构、市直属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研〔201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课题暨开展宜宾市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总体规划与申报限额
今年拟批准宜宾市教育科研课题45项左右,分为:基础教育研究、教育发展改革研究、职业教育研究、个人课题四类,选题范围参照《2018年宜宾市教育科研项目选题参考》(见附件1)(其中,重大课题题目不变,并由市资助)。同时推荐符合省要求的课题按省教科院分配的名额申报省教育科研资助金课题(其选题范围按省通知办,见附件2)。
其中,教育发展改革课题特指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策研究和调查研究,职业教育课题主要指中职领域的改革实践或职业教育一般理论及政策研究,个人课题指教师个人开展研究的微型课题。
据此,各区县、市直属学校根据自身情况控制申报项目数,推选上报的项目在研究类型、研究内容、地域分布等方面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申报材料
申报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课题的材料按省教科院通知要求办理。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川教研〔2014〕2号)要求,认真填写《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即课题管理办法中的附件1,下载地址:http://www.scjks.net/Item/2171.aspx),并在封面上注明课题类别(基础教育研究、教育发展改革研究、职业教育研究)。报送电子版1份和纸质版一式4份。各县区、市属单位汇总《评审书》电子版和纸质版,按基础教育研究、教育发展改革研究、职业教育研究三类,各填写一份“2018年度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下载地址:http://www.scjks.net/Item/2171.aspx。
申报宜宾市教育科研课题者必须认真填写《宜宾市教育科研项目申请·评审书》(下载地址:http://www.ybjks.com/),一式3份;申报宜宾市教育科研个人课题者必须认真填写《宜宾市教育科研个人项目申请·评审书》(参见2012年相关文件),一式3份。各县区、有关单位汇总《评审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填写一份“2018年度宜宾市普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下载地址:http://www.ybjks.com/)。
三、课题负责人及主研者条件
1.课题负责人及主研者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和主研者。
2.研究者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市级及以上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有“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以往承担的有“宜宾市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市级课题。课题主研者前五名(含课题负责人),不能重复进入本次申报的两个及以上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教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具有相应职称者担任课题负责人,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
四、申报截止日期
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申报四川省教育科研资助金课题的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5日,省级课题的网络申报按市教科规划办电话通知办理;接受申报宜宾市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申报省、市级教科研课题的都必须将《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往1078885032@qq.com。凡未按时寄送纸质版、发送电子版或填报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申报无效。
五、联系人
黄绪富 8222385 13086569036
徐 卫 8222385 13980398533
请各区县教研机构、市直属学校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认真抓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附件1.
宜宾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