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保送资格条件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成都外国语学校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公安英烈子女,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
凡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的高校均有资格招收保送生。
二、保送资格审核
(一)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审核、公示本省评选的省级优秀学生资格;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审核、公示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学生资格;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负责审核、公示退役运动员申请保送的资格;公安部政治部负责组织各省级公安机关审核、公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资格。
(二)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学生,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订出面向本校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学生的《2016年成都外国语学校外语类保送预备生推选办法》,经省审核备案后在本校和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推荐出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本校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2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若具有推荐保送资格学生放弃保送资格,不得再递补增加其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