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中学初2015级新生报名须知(2)
二、特别提示
1、根据学校要求,家庭住址不在筠连县城的学生必须住校,不得外出租房和投亲靠友。
2、不准烫发染发,不得佩戴各种首饰,不得穿奇装异服,不讲脏粗话,男生不得留长发,
女学生不得化妆和留长指甲。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名的,请与筠连县中学招生办联系,无故未按时报名注册者,
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每位录取新生都必须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做文明学生。入学后
根据筠连县中学管理纪律对新生德、智、体等报考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将予以退回。
四、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招生办电话:0831—7728000
兰 刚(副校长):13909095508
舒 通(招办主任):13550713228
四川省筠连县中学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