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中学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社会承诺书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筠连县教育局和文化广电局《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筠教办发〔2015〕79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校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学校加大对本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者,给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处分,严重者按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县教育局和文化广电局依据《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筠教办发〔2015〕79号)中的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县教育局和文化广电局举报电话: 0831-7729294 0831-7288296 学校举报电话: 0831-7705111
学校: 校长: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