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中学邀请县食药局专家开展食品健康检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为了更好的保障我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积极作为,主动邀请筠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专家到校指导。2019年4月2日早上9点,食药局王元辉副局长一行在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周德林的陪同下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对预包装食品进行了分类检查,并对食堂小卖部销售的产品和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周校长表示学校将一如既往重视食品安全,并对食堂经营者提出要求:第一,学校食堂必须把学生的健康放在第一位;第二,学校食堂小卖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第三,严格按照食药局专家的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下架处理。